本人07年7月贷款买了一辆本田奥德赛商务车,贷款3年,每月还5000元左右,现在所在工作的单位(法人是我母亲),因工程款收不进来,本人也几个月没拿到工资,本人的母亲又说急需要钱周转,在4月初时,她与二手车收购人书面协议15万把本田车卖给对方,但车可以让我们继续使用至6月下旬,到时需还清剩余的贷款,才能过户给二手车收购人,本人也签字同意,对方之后将15万元给了我母亲,最近才知道我母亲因借欠高利贷无法偿还,将本人的车押给了高利贷的人,之后她生意上的朋友用了13万把车拿了回来,车现在在她生意上的朋友这里。现欠银行几个月的贷款约及利息共约3万元左右,银行现在说6月底前不把所欠贷款还进去就出律师信。到时法院传票来了我该怎么办?6月下旬二手车收购人要车我怎么办?
你的车经过不同的人分别抵押和出售给其它人,造成目前的局面。但从法律上说,车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车的主人,就享有所有权人的相应权利。因此,所有人才能抵押和转让该车,其它人都是无权处分行为。
回复人:高晓军律师 电话:1338387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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