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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消协:自助餐吃不完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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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6: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宁律师网 自助餐作为一种新的用餐形式,以菜品多样、自主选取的特点而广受市民喜爱。只是,我们或许对自助餐存在误解,认为自助餐不限量,想吃多少拿多少,从而会导致“吃不完”的现象出现。针对这一现象,济宁市各大自助餐厅均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那么,这类规定是否有相应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呢?
  自助餐厅内几乎桌桌都有剩余食物
  近日,记者在济宁城区多家自助餐厅采访发现,各餐厅就食物浪费的现象制定了不同的处罚规定,部分餐厅甚至在就餐前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金额从10元到100元不等。如果出现浪费现象,会根据店内规定予以相应罚款,每100克加收10元。其主要目的是提醒顾客适量取餐,避免浪费。
  23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来到一家位于古槐路的自助餐厅内,里面早已人满为患。记者注意到,尽管该餐厅在取餐处和餐桌上都摆放着“勤拿少取,请勿浪费”的牌子,但许多顾客却视而不见,进店后的第一件事都是忙着将自己面前的餐桌摆满,直到桌子再也放不下了才肯停手。在12时结账的5桌顾客中,只有一桌客人吃光了所有食物,其余4桌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浪费。其中有一桌顾客发现剩的东西太多,就把大部分食物直接倒入火锅,其余的便包在餐巾纸或丢在堆叠的盘子里。“这种情况很常见,每天看着这么多食物被浪费了觉得有点可惜。”服务员小秦说。
  24日,记者在位于常青路上的一家海鲜自助餐厅里看到了下面的情景:一位服务员正在靠近门口的桌子前收拾客人就餐结束后的桌面,在剩余的食物中,有不少是未动过的生蚝和大虾,而五六只蛋挞也只是挖去了中心,水果沙拉整盘剩在了那里,3杯咖啡几乎是满杯。记者发现,每桌客人离席时,多多少少都会剩下一些食物。
  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记者看到,其他自助餐厅内的浪费情况较之前两家有过之而无不及。某自助餐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和前几年相比,市民在自助餐就餐时的浪费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浪费现象始终屡禁不止。
  处罚措施在实施中却困难重重
  “浪费不对,这个道理谁都懂,可有时候就是‘眼大肚子小’。”市民邓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去一家烤肉自助餐厅吃饭,一次拿的太多,后面实在吃不完又不能退回去,所以,只能丢在桌子上。走的时候,服务员要求我们每人交20元押金,无奈之下只好交了再走。”记者在随机采访几位曾在自助餐厅消费的市民后发现,部分市民和邓女士一样,虽然都赞同浪费食物不可取,但却都有过在自助餐厅浪费食物和被交罚款的经历。一些市民觉得有些自助餐厅的处罚措施并不公平,尤其是以超出食物重量收取罚款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
  “我们在就餐时浪费食物的种类不同,食材成本价格也不同,在罚款时笼统按照食物重量来计算确实不公。”市民耿先生说。
  但自助餐厅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有时也是有苦说不出。“一些来吃自助餐的人都是专挑贵的吃,生怕自己赔了本。即使我们知道有些客人吃不了会剩下,当其在挑选食物时也无权制止。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我们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取了罚款。只是,在实行一段时间后,一些顾客对此并不买账,我们担心跟顾客发生争执,影响生意,现在也只好作罢。”某自助餐厅的李老板告诉记者。
  另一家自助餐厅的主管也表示,刚开始营业时,他们在店门口悬挂了“浪费食品需另付费”的明示牌,并在顾客就餐过程中用广播进行提示。“起初这种方式很管用,顾客怕罚款,取餐时都很注意,店里的剩菜量明显下降。但时间久了,很多人发现剩余量不多时并没有被罚款,浪费现象又出现了反弹。”
  餐厅可人性化改良顾客更应多些自觉
  “随着自助餐消费的逐渐流行,各式各样的自助餐馆应需而生且受到市民追捧,但部分市民对自助餐厅扣留浪费食物押金的做法却存在质疑,甚至引起纠纷。”市消协朱科长告诉记者,即使消费者的浪费行为不妥,但自助餐厅无论制定何种处罚措施,或者向消费者收取罚款,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朱科长说,因为“罚款”是一种公权力行为,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都无权进行罚款。顾客到餐厅就餐,是一种消费与被消费的关系,餐厅单方面制定的这种罚款标准有失公平。因此,为了防止浪费,自助餐厅可以进行人性化改良,采用“软措施”,像是减小取餐器皿的尺寸,推出份菜、位菜。此外,对那些自觉“光盘”的顾客可以赠送小礼物以此褒奖这种行为。
  “为了有效避免自助餐浪费,除了自助餐厅做出改变外,更主要的是靠顾客自觉,既不能抱着吃亏的心理,也不能跟风浪费。”朱科长说。(高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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