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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永檀与【窝窝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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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17:0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仲永檀与《窝窝赋》

 

                                                                                                                 仲伟帅

 

济宁城南四十里处,有一村庄巍然置于京杭运河之畔,此即先贤仲子后裔集聚之地,名“仲家浅”,今为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河西岸有先贤仲子庙和奉祀庙廷的仲氏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居住的地方,一片亭台楼阁相间的贵族大院——仲府。

就在这个村子里,在清代康熙年间,诞生了一个传说“娄金岣”星宿下凡的人物--仲永檀,字襄溪,号乐园,谱名耀檀的传奇人物。

家世渊源

永檀系先贤仲子六十五代孙,属小宗北支。查《仲氏家谱·小宗北支》得知,永檀在谱中的名字叫做耀檀,永檀系其官名。

相传在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赴京会试,途中病染沉疴,愈后至京,贻误考期,钱粮已绝,难以返里,无奈流浪街头,暂卖诗文,聊以度日;受到某些士人的讥笑,作《窝窝赋》以自况,发泄胸中块垒,被微服私访的乾隆帝发觉,擢为“独榜御进士”。《窝窝赋》一文至今在仲浅村周围及邻近各县广为传颂,几乎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仲永檀在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擢为进士后,旋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三年(公元1738年)六月,充湖北乡试主考官。五年(公元1740年)十一月,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十二月,即上疏“酌减上元灯火声乐”。他在奏疏中,一开始就表现出超人的胆略,把矛头直指最高统治者。疏中说:“人君办理事务,一有睱逸之心,即开怠荒之渐。每岁上元前后,灯火声乐,日有进御,伏愿酌量裁减”。乾隆帝读后,尽管“龙心”不悦,但知其忠心为国,仍决意采纳,并褒其“直陈无隐,是为可嘉”。事后,升仲永檀为签都御史。

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三月,仲永檀上疏弹劾身居要职的步军统领鄂善,京都大哗。鄂善是旗人,又是乾隆的心腹,总管全国的军机要务。因此,对他的弹劾,没有犯颜直谏、舍生忘死的精神和胆略是难以办到的。

案情大略如下:当时宫廷中有一个叫俞君弼的工部凿匠(专供宫廷用的雕凿匠),富而无子。病故后,其义女婿许秉义欺其嗣孙俞长庚年幼孱弱,想独霸俞之家财,趁俞出丧之际,许不仅出面主丧,且勾结其同宗内阁学士许王猷,遍邀九卿往吊,阴谋以权势压倒俞长庚,达到其独霸俞家财产的目的。一个小小的工匠招来九卿会丧,这不能不引起京都舆论界的广泛评击:乾隆帝得悉此事,“龙颜”大怒,责令鄂善严肃处理。鄂善奉命,严鞫(拘审)一干犯人到案,经过草率处理,他把“许秉义论罪如律”,并革了许王猷的职,其他参与此事的九卿,也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鄂善的处理,看来似属公正,但内中他却受了俞家万两白银的贿赂,这样,才卖力地制裁了许家。

仲永檀得知此情,毅然奏疏:“臣闻鄂善于攫银案中,受俞姓贿一万两,礼部侍郎吴家驹,因吊丧受谢仪五百两,又吞分送九卿炭金二千两,旋即假归……”并要求乾隆帝亲自查访。乾隆帝观看奏疏后大惊,一面对仲永檀暗暗不满,为鄂善辩解说:“鄂善系朕倚用之大臣,非新用小臣可比,伊意欲朕访查,岂大臣不可信而小臣转可信乎?”一面又不得不派人查访。随后,他便令怡亲王、和亲王、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共同处理此案,并晓喻曰:“秉公查审,使其果实,则鄂善罪不容辞;如系虚捏,则仲永檀自有应得之罪。”上述诸人审理后,事实确凿,乾隆帝不得不“寻命革鄂善职,交刑部严审”。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四月,经刑部核实后,乾隆帝在铁证面前,不得不“挥泪斩马谡”,将鄂善绞决。乾隆帝痛心疾道,这里有一段书白:“朕为此事,数日以来,寢不安席,食不甘味,深自痛责……,若不明彰国法,则人心风俗,将何所底止?朕之苦衷,亦惟皇考在天之灵鉴照耳!垂泪书此。”

鄂善被绞决后,牵连此案的吴家驹、陈浩等均被革职拿办。仲永檀受到乾隆的嘉奖,称“能发奸摘伏,直陈无隐,应加超擢,以讽台谏。”居言官之职者,当以仲永檀为法,并升仲永檀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当时,贵州瓮安县有一百姓叫罗尚珍,上告都察院指控原任四川巡抚的王士俊依仗权势侵占了罗家祖坟。朝廷命仲永檀去贵州会同总督张广泗查办。后经查处,王士俊受到应有的惩罚。七年(公元1742年)充会试副考官,十二月,复查江南赈务,刚出京都。鄂善的后代弹劾仲永檀把“留中事件”泄密于鄂容安,乾隆帝按结党私营、排挤异已罪下旨将他革职拿办,交王、大臣合鞫(即亲王与大臣共同审讯)。癸亥春(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这位刚直不阿的大臣便在忧愤交加中病死于狱中。死后,贫不能具棺,门人醵金殓之,葬仲家浅东北坡。

仲永檀病逝后,引起了在京所在正直官吏的哀痛,其江西门生崔谟作挽诗曰:

愁云惨雾作春寒,事定名成此盖棺。

千古几人全傲骨,九原何处剖忠肝。

家风不坠捐身易,臣罪当诛报主难。

苦是狱中遗恨在,病躯无计待秋阑。

仲永檀著有《乐园诗集》,其事迹亦载入《清代七百名人传》中。

 永檀曾祖父应甲,字申之,恩贡生,曾任河南开州(今濮阳市)同知,代理州事,勅授承务郎,其曾祖母程氏亦例勅安人。祖父朝宣,字命臣,诰赠通议大夫。共兄弟五人,朝宣排行第三。父天经,字汉章,诰授为通议大夫,是朝宣公第二子。在仲浅村仲庙南侧有一处建造华丽的御史第,大门处的双旗杆夹子尚在,这就是仲永檀的旧居,为和仲府区分称呼,邻人俗称“御史府”。这样可看出,永檀当出生于一个生活富裕、世代官宦的书香门第,缘非是民间传说中背着窝窝头(鲁西南旧时一种常见的主食,多以梁米制作)进京赶考的穷酸人。另外,《仲里志》中曾有这一样一段记载;永檀之父母死后穴葬(古时的寄葬,非正式安葬)父墓之右。十四年后,永檀中得进士,即请其同年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李师中为其父撰写墓志铭。其在给李师中先人行状之时泣曰:“吾父暨吾母死且十余年,其获一丘以妥灵,非吾第困于贫也!吾儿时至为吾父所钟(爱),将终命,犹嘱曰:“非大吾门,勿安吾神”。这就说明,永檀自身都言其门第非贫困之家,而是先父所嘱,在未光宗耀祖,中举入仕前,不可为其修墓树坟。永檀在雍正乙卯(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已中得举人。在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一举成名,同扬州八怪之一的兴化人郑板桥同年中的进士。从此,进入仕途。永檀即生于一个较为富裕的书香之家,其早年也一定有较为宽松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其赴京之日,告别了贤妻娇儿,参加会试,并中得进士,是其学识渊博,攻诗读史的勤奋精神,民间所说的是以“窝窝”为赋,乾隆帝阅后再补进士,不足为信。在此,我们也应该弄清其生卒之年及有关“窝窝赋”的创作年代和背景。

 

生卒时间

有关永檀的言行事迹详载于其家族志书谱牒,另见于《清史稿》、《名臣传》中。然就其事迹言论述之,《仲里志》和《仲氏家谱》当详于《清史稿》诸记。而这些史料中,均未有名确详实的记录其出生年代。仅就卒年因留中事件被逮入狱,简记一笔。为此,研究和了解永檀相关历史,必须弄清有关永檀生卒说。对此,作者作了一下考证论述,以飨读者。

查永檀在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十一月为仲氏六十五代嫡孙、应袭五经博士仲耀清撰的小传中得知永檀称耀清为宗主弟,即其年应长于仲耀清。另外,永檀同耀清之父为同一时代人,二人相交甚密。再查《仲里志》知,耀清生于清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卒时年方二十四岁。耀清之父蕴锦生于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即得知蕴锦生长子耀清时年方二十五岁,时为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

另外,《仲里志》中亦载;耀檀之父天经生于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卒于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年四十八岁。按照古代十八岁左右女子立笄,男子扶冠之制,古人在二十岁前后即以娶妻生子了。这样,天经应在二十岁前后生子永檀,其二十岁前后即为康熙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之间(即公元16931696年)。这样,我们即得知了永檀共生活于康熙时代的后二十五年,雍正时代的十三年,乾隆时代的七年,共计四十五个年头之多,也就得出了永檀约为四十五岁时而卒。其入仕至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春卒於病,当得知永檀中得进士(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时方三十七岁前后。

关与其卒年说,《仲里志》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永檀充任会试副考官,复查四川巡抚王士俊依势欺占罗家祖坟地一案。而河南濮阳仲子墓祠内清徐时作撰《重修卫国公仲夫子墓祠碑记》中记载永檀同仲子六十四代孙,五经博士仲蕴锦前往祭祖,此碑亦有二人携仲氏诸生立,时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十二月初。然至十二月中,永檀復往江南查办赈务。刚出京都,鄂善的后代便弹劾永檀把“密奏留中”事件泄密于鄂容安,乾隆帝按“结党私营、排挤异已”罪下旨逮捕入狱。至乾隆癸亥(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春,永檀经历了三个月的狱中生活,忧愤交加,病死狱中。此时,一位当朝的三品大员,以贫不能具棺,而有其门人醵金殓之。

 

有关《窝窝赋》

一篇脍炙人口的《窝窝赋》之文已在鲁西南乃至方圆数十个县市流传最广,妇孺皆知,就在永檀故里仲浅村,七岁童子,皆可背上几段。更有年当者,可口出全文,不差一字。然就相关《窝窝赋》的历史资料,记载几乎没有,就连仲氏家志《仲里志》中也只字不提,岂不让人悬疑。仲永檀在乾隆初期作为仲氏家族中的佼佼者,其在职期间,对仲氏修庙、修坟、修志等事务中均起到相当大的作用。按照清朝时期官秩的档案可知,仲永檀官品的左副都御史,是当时的正三品,或从二品官员。《仲里志》中应该对这位家族中的伟大人物的事迹、著述理应大书特书,大力宣传,而就《窝窝赋》为何只字未载呢?作者作为仲氏子孙,永檀近宗后人,就《窝窝赋》谈点粗浅的认识。

作者手中的《窝窝赋》稿本,现有三个,并非均出自永檀之手。最早的《窝窝赋》是清康熙年间,由郓城人翰林学士魏希征创作。魏曾做过雍正皇帝之师,传为此赋为其退隐后所作,原文如下:

“美哉窝窝兮,本天地之所产,由人力之所造,列五谷之班次,毓二气之精奥。田舍翁之常食,穷秀才之佳肴。与豆腐为伴侣,共蒜酱而逍遥。米粥不如其实际,糊涂更让其坚牢。嗤包皮为假饰,与锅饼为同胞。类馒头而无底,比烧饼而差高。相其形似将军帽,观其色似状元袍。里二外八兮纤手成就,表实中空兮柔指润调。味耐久有终日之饱,每饭不离无须臾之抛。富豪视为粗糟,吾辈看尔如旧交。孔子遇之必疏水,颜子逢子何用箪瓢。于陵无尔,三日不食,首阳无尔,饿采薇苗。寒冬雪夜,胜似羊羔美酒,价廉工省,不用椒姜作料,但得与尔同味,愿与终身偕老。”

第二个版本是道光年间,由章丘进士李廷启在邑内横沟村教书时所作,原文如下:

“吁嗟乎窝窝兮,天地之所产,人力所造。高粱为之枝干,粗糠为之皮毛。田舍公之常食,穷秀才之佳肴。富豪于尔为粗糙,吾辈于尔为素交。与青葱而为侣,与秦椒而逍遥。近视似文官之红袍,远视如将军之官帽。如馒头而无底,若烧饼而太高,里二外八兮纤手成就。表实中虚兮柔指润调。子路遇尔,不必愠见,颜子遇尔,可供箪瓢。于陵失尔,三日不食,首阳失尔,爱采蕨苗。但食其中之滋味,愿与终身而偕老。”

第三个版本即永檀于乾隆间作。本赋以付于《仲氏人物·庶系人物》篇中,此不照录。

按此,三个《窝窝赋》的版本、三个作者,三个年代,一个早于永檀之作,一个晚于永檀之作。这样,得知了永檀所作之《窝窝赋》乃是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之作,其间词语,大都相同,均借窝窝之口,抒发自身言辞心胸。此又可看出,永檀之《窝窝赋》亦非一人之思,故,仲氏家族在修定志书时未照录该文,只保留有手写四幅屏存世。另外有关永檀的著述之作已不多见,清光绪《仲里志》中仅著录其为仲氏六十五代应袭翰林院五经博士仲耀清撰文的《皇清应袭翰林院五经博士范澄仲君传》。清道光《济宁直隶州志》有其诗文《赠孝童王均诗》及《赠刘母胡节女》等作。其《乐园诗抄》散轶民间,尚未发现全书,仅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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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18:39:14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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