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让“有房可住”取代“拥有住房” “应该建立全国性的起码或最低住房保障制度。”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两会期间提交的一份房地产政策议案,给全国的低收入家庭描绘了未来的居住梦想。 郑功成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政府应以统一的公共房屋政策,或者在廉租房基础上扩展公共房屋,代替原有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 这种公共房屋制度的核心是:政府提供公共房屋供低收入家庭使用,居民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从而建立起全国性的住房最低保障制度,为低收入者提供起码的住房条件。 1998年国务院出台3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5年前,国家开始对日趋高涨的房价进行调控,不过效果都不尽如人意。 32号文件规定: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不过,迄今为止,各地政府兴建的廉租房杯水车薪。而经济适用房建设数量不多,部分被高收入者买走。大批中低收入阶层被驱赶到商品房市场,日益推高房价,出现大批“房奴”。 “当初住房改革的出发点是人人拥有自己产权的住房,这当然是长期内都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因而是一个目标错误。思路应该是人人有房可住,而不是拥有自己的住房。拥有自己的房屋必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郑功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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